2025年大车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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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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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车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2025-02-13 09:51:50


****点击查看于2025年02月12日组织了“2025年大车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评审会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大车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评审结果

第一预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最终报价:1、维修工时费报价:下浮:32.5%;2、材料费报价:甲方自行维修车辆,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照进货价报上浮率):上浮:9%;3、材料费报价:授权乙方全权进行维修,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市场平均价报下浮率):下浮:32.5%;

第二预成交候选人:**三和****点击查看公司,最终报价:1、维修工时费报价:下浮:31%;2、材料费报价:甲方自行维修车辆,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照进货价报上浮率):上浮:9.6%;3、材料费报价:授权乙方全权进行维修,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市场平均价报下浮率):下浮:31%;

第三预成交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最终报价:41、维修工时费报价:下浮:32.5%;2、材料费报价:甲方自行维修车辆,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照进货价报上浮率):上浮:9%;3、材料费报价:授权乙方全权进行维修,所需维修配件器材的报价(按市场平均价报下浮率):下浮:32.5%;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办公电话:028-****点击查看3833

地址:**省**市**区通惠街道顺河街北三段536号万景九巷十坊2幢5号坊2层2D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