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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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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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设备租赁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经办人: 高俣
发布日期: 2025-05-23 17:00:00
截止时间: 2025-05-27 17:00:00
附件: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7 17: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5-05-27 21: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4 17:00:00
缴费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正文内容

****点击查看G111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点击查看G111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G111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计划运输数量

工作内容

控制单价(含税)

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元)

1

自卸汽车租赁

m3

60000

运输- 弃土

6

1%

360000

2

自卸汽车租赁

m3

80000

运输- 碎石土

4.4

1%

352000

3

自卸汽车租赁

m3

70000

运输- 利用土方

5.22

1%

365400

4

自卸汽车租赁

m3

20000

运输- 基层混合料

8.4

1%

168000

合计

230000




****点击查看400

注: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税率为1%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竟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1.5供货期:2025年05月至2025年12月30日

1.6项目地点:G111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苔青段A4-1工区K77+800。

1.7其它要求: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1%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7.1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清单与到场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进行验收。需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

1.8付款方式:自卸汽车租赁费用的支付,前期资金由供应商自行垫付,采购方支付供应商运输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按拨付金额比例进行支付,当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采购方可延期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运输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8.1费用的支付方式:网银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点击查看4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点击查看.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时间),在“****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https://www.****点击查看.com/)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代理机构只有对样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审核,若未通过样品审查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将不予审核。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回。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5月27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27日21时0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代理机构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代理机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点击查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收费标准

10.1收款方式以及收款时间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点击查看0501-0420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一****点击查看公司CG-****点击查看0501-04205)。

10.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万元以下

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金林区**(****点击查看G111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苔青段A4-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显锐

电 话:131****点击查看7275

日 期:2025年5月23日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杨峰 182****点击查看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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