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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省,**市
一、采购条件
受 ****点击查看委托, ****点击查看对 2025-TACGGC006洒水车及轻型货车采购项目组织进行 询价采购,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 洒水车及轻型货车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 01: 项目名称: 轻型货车,采购预算: 12.355892万元,项目内容: 轻型货车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包 02: 项目名称: 洒水车,采购预算: 23.215339万元,项目内容: 洒水车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 01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询价通知书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七)廉洁承诺: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未出现在经营****点击查看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点击查看)、“信用**”网站(credit.****点击查看.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十二)特定资格要求:****点击查看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公告的部委名称及公告批次号(所投车辆公告名称可与本项目产品车辆名称不一致,但功能须满足采购需求)。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若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合同包 02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询价通知书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七)廉洁承诺: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未出现在经营****点击查看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点击查看)、“信用**”网站(credit.****点击查看.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十二)特定资格要求:****点击查看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公告的部委名称及公告批次号(所投车辆公告名称可与本项目产品车辆名称不一致,但功能须满足采购需求)。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若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5-03-21 08:30:00】到 【2025-03-25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 01人民币100元; 合同包 02人民币100元;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点击查看(**市**区**街道环**路297号六层)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标书,也可通过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报名(供应商与我司联系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952-****点击查看899/188****点击查看8725。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03-26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市**区**街道环**路297号一层开标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3-26 09:30:00】
2、开启地点: **市**区**街道环**路297号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
1、询价通知书售价: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点击查看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西大道2567号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706
2、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街道环**路297号一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