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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
涉及包号:01
公布日期:2025-03-25
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29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维修厂 |
投标价 (人民币元) | 818,730.00 | 903,686.00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签订;每年度合同执行至第十个月时,如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服务综合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则双方按原合同条款直接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发包人有权不再续签。) | 按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签订;每年度合同执行至第十个月时,如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服务综合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则双方按原合同条款直接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发包人有权不再续签。) |
资质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6-****点击查看009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