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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对公司一辆闲置机动车辆进行公开转让。本次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
一、转让车辆概况
基本属性 | 车牌号 | 苏A9N230 | 注册日期 | 2007-10-23 |
品牌型号 | 奥迪牌FV7201T | 发动机号码 | 057117 | |
识别代号 | LFV3A14F****点击查看36171 | |||
燃油种类 | 汽油 | 里程公里数 | 297051 (以现状为准) | |
车辆类型 | 轿车 | 车辆颜色 | 黑 | |
产权所属 | ****点击查看 | |||
车辆现状 | 商业险 | 至2026-4-25 | 交强险 | 至2026-4-25 |
年检期限 | 至2025-10 | 违章情况 | - | |
特别告知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车辆并对转让标的车辆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车辆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转让方不对该车辆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三、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车辆转让事宜作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车辆进行全面了解,并至相关部门了解该车辆包括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年检情况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对车辆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车辆现状为由拒签《二手车买卖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车辆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成交价为车辆转让价格,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过户费等费用(不包括违章曝光的罚款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计息。五、本次标的转让完成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付车辆。六、车辆转让后,****点击查看管所收回,新牌照由受让方自行申请。 七、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报价,即表明自愿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现状竞买,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二、转让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转让处置,意向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报价,最高价者得。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受让方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三)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装袋密封送达或邮寄递交(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保证金缴纳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2025年8月1日)16: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本单位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3000元。本单位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未能如期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49621D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路支行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873160
(二)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确认其符合购买资格,确保车辆过户无障碍。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3.《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转让方账户。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1.成功竞得者,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剩余款项一次性按中标金额补足支付至指定账户。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后于原缴款路径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二)条保证金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用于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车辆。
六、车辆查验
1.地点:**市**区**路122****点击查看学校内
2.查验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5:00,请提前半小时预约,预约电话:180****点击查看1379,185****点击查看1783。
3.意向方自行安排时间查验车辆状况,查验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查验方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日16:00止(法定休息日除外),过期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二)地点:**市**区**路122****点击查看大学19号楼203室
(三)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1379 185****点击查看1783
附件一:《报价单》
附件二:《二手车买卖合同》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