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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县****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代码:****点击查看)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县**镇、**镇、庙宇镇、抱龙镇、大昌镇、红椿乡、**西路、邓家乡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点击查看车站27766.92㎡,****点击查看总站23061.71㎡、大昌客运站4705.21m2:****点击查看车站31663m2,****点击查看客运站11447.79m2、**客运站14180.10㎡、**客运站6035.11m2;****点击查看车站4285.56㎡,****点击查看客运站1812.00㎡、红椿客运站1667.37㎡、庙宇客运站806.1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购置设备等。建设充电桩272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4956.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9360.1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下列(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县**西路333号 | 地址: | **市**区**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二号楼 |
联系人: | 梁宜 | 联系人: | 杨朝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6131 | 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377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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