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7怀化市鹤城区盛世盈丰2栋2404(三次挂牌)(国

标的17怀化市鹤城区盛世盈丰2栋2404(三次挂牌)(国

发布于 2025-08-18

招标详情

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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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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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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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17:**市鹤**盛世盈丰2栋2404(三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点击查看800-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51.075684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29
标的所在地区 **市 标的所属行业
项目名称 标的17:**市鹤**盛世盈丰2栋2404(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8-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湖天北路以东、迎丰公园以西(盛世盈丰2栋)2404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约123.64 套内建筑面积(㎡) 98.71
土地使用权面积(㎡) 11765.32 使用期限 2079年12月30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所在层数 24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空置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的所处小区东临锦溪北路,****点击查看小学,西临湖天北路,北邻**路;****点击查看车站200米,附近约210米处有迎丰公园公交站,有2路、K2路、102路等多路公交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相对较高;****点击查看小学、迎丰公园较近。****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广场,锦绣MALL。其银行网点、餐饮、休闲娱乐场所较多,周边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湘(2024)**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52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67507.60
评估基准日 2024-8-31
评估机构 **广信资产评****点击查看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510756.84(含增值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伍俊彬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8235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湘广信评报字【2024】第0114号,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须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资产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6、买受人(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资产转让为含增值税价,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伍俊彬185****点击查看823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点击查看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点击查看.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15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为准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按2.4‰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按2‰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1.5‰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按0.7‰支付;50000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2、拍卖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按3.2%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按2.4%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1.4%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按0.6%支付;50000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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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文女士
咨询电话 185****点击查看6699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0楼
技术支持 何先生:188****点击查看0563
其 他
附件(1)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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