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标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标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南京****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81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能源汽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标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秣陵街道**亭西路长亭街9号俊杰大厦808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伍仟捌佰陆拾元(7258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高压电池管理系统理实一体化实操平台

品牌:北方智扬

规格型号:BF-XNY-DC2011

数量:1台

单价:85100元

名称:移动示教器

品牌:云方优频

规格型号:N-CQ-02

数量:1套

单价:539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辉、张道华、张志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一)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二)金额:10887.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2日

3.开标日期:2025年9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9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七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0558-****点击查看021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新路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288****点击查看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258 152****点击查看9789 157****点击查看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 任岩 李耀华

电 话:0558-****点击查看267 152****点击查看9789 157****点击查看3188

十、附件

1.询价通知书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5年9月18日

附件信息:

附件(3)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下载预览
第二标包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
下载预览
询价通知书.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