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2-17

招标详情

肇庆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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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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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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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

定点维修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

1.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点击查看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招标人:****点击查看

1.3 招标方式:自主招标

1.4 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公司及属下单位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维修),上门维修,代办出险理赔及年审等。

2.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2.3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 **市**区。

2.4本项目基本要求如下:

(1)本项目选择一家**区范围内具备相****点击查看修理厂)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点击查看修理厂)需具备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2)本项目由****点击查看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点击查看及其下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点击查看或其下属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3)****点击查看及下属单位现有车辆共15台,预估每年维修保养总费用约18万元。****点击查看不保证和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车辆的保有数量及维修保养的实际发生金额。

2.5本项目对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需求。

3.标段划分

附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6)投标人经营注册地址应当位于**市**区范围内;

(7)投标人应当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或以上)的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2]关系。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3]。

附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14点30分至17点30分(**时间)止。

5.2 获取方式

获取地点:**市**区**中路12号公路大楼6楼605室。

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格式自拟),以上报名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5.3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投标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时间)。

6.2 递交地址

**市**区**中路12号公路大楼6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的开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地点:**市**区**中路12号公路大楼6楼会议室。

8.其他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人签收。逾期送(寄)达的、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9.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 特别提示:本招标项目为企业招标,不属于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中路12号公路大楼6楼605室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8880/0758-****点击查看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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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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