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转场运输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1.该项目为机械车辆物资器材转运,服务地点为**省**市某地分批次至****点击查看某地、****点击查看某地、****点击查看某地。其中发往****点击查看某地的部分需集中2周时间组织、且服务内容除机械车辆的运输及加固外还应包含抵达该地后吊车吊卸工作。转运内容、数量及需求车型详见附件。
2.项目预算:****点击查看375.00元。
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实施,一个自然年内完成整体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期限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1日。
六、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省**市
联系人:杜助理
电 话:0917-****点击查看420 /153****点击查看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