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采购内容:车辆定点维修机构 采购数量:2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我部在用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车型包括小车:**BJ80c、**现代新胜达、尼桑奇骏,大车:全顺乘用车、**天锦、**康明斯、安凯大客、消防车、金杯等。本项目包含整车各级维护保养、大小修、外出施救等; 需满足的要求:1.报价人具备具有汽车维修企业一类资质或相应等级证明(提供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经营场所在**市区之内,原则上与我部直线距离不超过20公里。(报价人须提供定位信息)。 3.具有与其维修级别相适应的维修设施、设备、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和管理条件。 | 具备询价方常用车辆的维修能力及竣工合格率,详见询价文件 | 20.00 | 2025年01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