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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车辆租赁调研公告
(修正公告)
为全面保障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补齐基层公卫服务交通保障短板,高效推进辖区老年人体检、慢病随访、家庭医生签约、重精患者管理、产后访视、健康宣教等下乡服务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与服务质量。现就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乡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熟悉基层医疗下乡工作场景的合法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市**县城月镇全域辖区村居(根据公卫下乡工作任务按需奔赴各村居开展服务)
3.服务用途: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乡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根据服务考核结果、双方**意愿可续签。
5.用车模式:用车实行按月租赁模式,月度租赁按每月26个工作日计取租赁费用。甲方开展公卫下乡工作期间,租赁车辆固定驻场供甲方调度使用。合同期内每月配置约定车辆,甲方可根据业务峰谷,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实际投入使用车辆台数;业务高峰期保障足额车辆在岗使用,业务低峰期可部分车辆暂停现场驻场,暂停驻场车辆仍为本项目预留,不得对外出租。车辆调进、撤出现场由供应商负责,按月进行租赁计费,每月按26天核算租赁费,非计取天数(当月超出26天外天数)不计收租赁费用。甲方如需临时调整驻场车辆数量,应提前1个工作日向供应商下达通知,供应商按通知完成车辆调配。
6.资金来源:公卫资金。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保险费、车辆运维、税费、应急保障、车辆调遣往返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租赁车辆配置及技术标准
结合辖区乡村路况、下乡工作人员及设备运载需求,本次租赁车辆配置及标准具体如下:
1.租赁车辆数量:配置至少3台5台车辆,包含24台小型乘用车、1台双排座微型小货车,用车数量随公卫业务实际需要动态调整。
2.车辆年限要求:小型汽车车辆使用年限≤8年(以车辆登记日期为准)。
3.车辆车况要求:全车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无故障隐患、车身整洁、内饰干净,车辆灯光、制动、空调、轮胎等核心部件性能完好,可适配乡村复杂路况,保障下乡出行安全。
4.手续保险要求:所有车辆行驶证、年检等手续齐全有效,购置足额合法交强险+第三责任险≥300万元+座位险≥1万元/座,商业险等完整保险,投保额度满足公务出行安全保障需求,可随时提供保险凭证、车辆资质凭证备查。
5.车辆功能适配:小型乘用车满足公卫工作人员通勤、入户随访、短途宣教出行需求;双排座微型小货车用于运载体检设备、宣传物资、办公耗材等物资,适配公卫下乡全方位工作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运营许可证及车辆服务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约责任。
2.履约能力要求:具备固定的车辆储备、完善的车辆运维体系、成熟的服务团队,拥有医疗单位、政务下乡车辆租赁服务经验者优先,可根据甲方工作需求灵活调配车辆、响应应急用车需求。
3.商业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日常通勤保障:全程保障我院公共卫生科日常进村入户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下乡用车需求,驻场车辆随时待命、准时出车。
2.集中工作保障:全力配合年度老年人健康体检、大规模人群筛查、专项公卫行动等集中性、高强度下乡工作,高峰期及时增补车辆,保障工作高效推进。
3.车辆运维保障:供应商负责车辆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年检办理、保险续保、清洁消杀等全部运维工作,承担车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驻场车辆发生故障,供应商须及时替换同等标准备用车辆,不得影响公卫业务开展。
4.应急响应保障:建立应急用车机制,接到甲方用车通知后及时响应,妥善处理车辆故障、突发路况等问题,确保公卫工作不中断。
5.合规服务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我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行车、文明服务,全程服从甲方工作调度,按时完成各类下乡出行保障任务。
五、报价文件组成
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版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装订、封口盖章),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及详细报价清单,明确单台车辆月租赁包干单价(按每月26天计)、费用构成明细(含燃油、保险、运维与派遣、税费、车辆调遣费等);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有车辆或**车辆清单、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车辆年限佐证材料;
4.详细服务方案,包含车辆配置方案、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维保方案、应急用车保障方案、峰谷期车辆调配机制、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等;
5.服务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
6.近3年无安全事故、无失信、无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7.甲方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要求:供应商按月包干单价(按月26天计算)进行报价,结算以每月26个计租天数核算租赁费用;超出26天的日历天数不计租赁费,不足整月的,按实际计租天数折算。报价为全费用包干月单价,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保险费、车辆运维、税费、车辆送车及撤车运输调遣费、应急保障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文件内容真实完整、装订规范、密封完好,全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资料缺失、密封不合格、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3.我院将综合考量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车辆配置标准、服务方案、履约能力、服务经验、应急保障能力等择优确定**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自行了解本院公卫下乡工作场景及用车需求,前期调研费用自行承担。
2.服务期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配合甲方用车调度、日常考核及工作整改要求。
3.车辆运行及服务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人员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等所有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我院实行常态化服务考核,对车辆保障不到位、车况不达标、服务不合格的服务商,有权扣除服务费、约谈整改,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5.本次询价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我院拥有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关键要点
1.计费方式:按月租赁,每月计租天数按26天核算;当月超过26天部分不计费;
2.用车触发:合同生效后车辆按约定时间驻场到位;甲方可按需调度使用驻场车辆。
3.停用触发: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供应商接到甲方撤场通知后撤回车辆。在当月26天计租周期内,车辆驻场供甲方调度,不因单日未出车扣减费用;超出26天不计收租赁费用。
4.供应商承担送车、撤车调遣相关成本,包含在月报价内。 .
5.本项目只租赁车辆,无需配置司机。
6.近两年内,年车辆需求量次:≥800车次
7.报价特别要求:供应商编制报价单时,必须完整复制本采购公告全部项目概况、服务要求内容至报价文件内,同时单独提供响应承诺,承诺完全按照本公告全部技术及服务要求开展本项目所有工作,不得自行删减、修改、变通、按自身理解或内部标准执行本项目;凡报价文件未完整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未提供该专项承诺、存在自行更改项目要求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报价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下午3时。
报价方式:**地区报价要提交报价单原件,其他地方的可发送报价单扫描件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报价单送达地点:****点击查看总务科(行政楼3楼)
采购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