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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市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市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14.822643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标段信息
1 | E6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9****点击查看1001 | 272.585283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6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9****点击查看1001**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07723-****点击查看0530-015779-4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 标段内容: 天****点击查看停车场配建3 台48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枪),可满足30 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