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县公务用车更新项目):
废标理由: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资格性审查条件,响应无效。经评审,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合同包1(**县公务用车更新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刘鹏(采购人代表)、陈开林、王春江
| 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公务用车更新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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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点击查看(本级)
地 址:****点击查看县委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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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上新街4号
联系方式:0915—****点击查看817
项目联系人:胡新琳
电 话:138****点击查看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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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