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9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9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租赁6辆车辆(含5辆江铃福特牌越野车及1辆腾势牌商务车)。****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自然人参与承租。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出租车辆信息
二、租赁方式
1.出租方式:公开对外出租,事业单位及企业长期租赁者优先,承租方需自行驾驶车辆,并承担驾驶相关全部责任。
2.租金缴纳方式:按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缴纳。
3.车辆维护与保险:租赁期间,车辆的基础保险、****点击查看公司负责,确保车辆合法合规、安全运行。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交通违章罚款、事故处理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须立即通知出租方并协助理赔,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过错(如酒驾、无证****点击查看公司拒赔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具体约定。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
2.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符合所租赁车辆要求),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3.所有承租方需承诺租赁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车辆使用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车辆。
4.意向承租人如需查看车辆状况,须于承租前自行前往车辆停放地点查看,提交承租申请即为认可车辆现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承租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复印件(核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本次租赁可整体或分辆承租。我方将对意向方资质进行审核,最终权利义务以正式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为准。意向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参与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租赁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点:玉柴路6号六楼****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人:刘兆勤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024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