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参与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二类及以上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车辆维修资质,具备新能源车辆维修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人员技工证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4、供应商提供至少含有3名大型客车维修人员清单及历史维修过的车型清单;
5、****点击查看公司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6、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因同类项目履约等原因被列入采购方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1.5 采购范围与说明:
1.服务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外场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2.主要要求:对分公司所有外场车辆提供维修服务。车辆简易易损件维修在2小时内完成,其余常用易损件维修需在8小时内完成。供应商须提供上门服务、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
3.其他要求:厂址距离采购方保障点10公里内;
4.服务期限: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