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车辆安全行驶辅助器材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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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8
珠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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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8 17:30:49 截止时间:2025-08-30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点击查看8113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专业领域:其他

中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XX车辆安全行驶辅助器材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招标)于2025年8月

****点击查看

14日上午09:30开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及招标人核查后,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XX车辆安全行驶辅助器材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招标)
二、代理编号:
三、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投标报价价为:728996.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雷鸣智****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70236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693350.00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1.1)招标人:某部

(1.2)招标人地址:**省**市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153****点击查看4586

(2)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鳌峰路20****点击查看广场B栋商务楼9层01单元

(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鹏、林良强/159****点击查看2690、0591-****点击查看8387

(2.4)传真:0591-****点击查看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