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区凤安街379号附6号-1-2号 | 630,709.32元 | 98.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000 | 其他服务 | 后勤服务 | ****点击查看纪委监委提供后勤服务满足采购人日常就餐餐食制作以及出行车辆驾驶服务 | 餐食制作服务:供应商应当针对餐食制作服务为本项目配置4人餐食制作服务团队(其中厨师2 名,帮厨2 名),负责餐食制作工作;出行车辆驾驶服务:供应商应当针对出行车辆驾驶服务为本项目配置车辆驾驶员4人,负责出行车辆驾驶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要求执行。 |
李静、龚明芳、张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22,36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点击查看006。
****点击查看财政局邮编:641000。
****点击查看财政局地址:****点击查看**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区乐贤街道**街298栋附2号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0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点击查看009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