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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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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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

2.预算金额:¥87500元,超出预算价无效。

3.采购方式:经线下询价后,线上定点议价。

4.项目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6-****点击查看367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备注:(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库证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用户页截图加盖公章)

(6)****点击查看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清单表(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及报价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

三、商务要求:

1.公开邀请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踏勘后,按时提交资格资料及报价。(注:投标人未赴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项目全部现场情况及项目相关内容。)

2.询价的报价应包括材料、运输、安装、人工、利润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踏勘现场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

四、提交、评审报价及确定供应商名单:

1.提交报价投递接收开始、截止时间:现场递送报价文件:2026年10月19日上午10:00-10:30点整;不接受邮寄报价。

提交地点:****点击查看南校区总务处(**市**区港二路52号办公楼九楼905-1室);

2.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6-865367

3.评审报价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10:30点整,现场评审及报价。

4.评审方式:经资质审查,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综合情况,择优自主选择。

5.评审结果以确定供应商公告为准。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资格条件承诺函

3、南校区干衣房用电改造及食堂育贤厅、超市线路安全隐患整改、汽车部商务实训室维修项目报价表(表1、表2)

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532166.rar(采购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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