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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点击查看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竞价项目清单:报价人提供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及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除上述工作范围外,报价人还须按采购方的要求提**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需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竞价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总限价 (元,不含税) | 最高总限价 (元,含税) |
1 | ****点击查看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运区工程货站辅助设备项目特种车辆维修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监理服务 | 1 | 项 | 118301.89 | 125400.00 |
报价包括了监理人员的住宿、生活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办公用品、监理用具、保险、税费(包括关税、****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等必备用品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并满足业务开展要求以及报规报建、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最高总限价:125400.00元(含税,不含税118301.89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项目地址:**市****点击查看国际机场西货运区。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延至项目验收之日。
三、服务期限
1) 监理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完成。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
3)采购方对项目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采购方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报价人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四、服务范围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要求进行承诺及响应):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报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企业参加响应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注: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为准,供应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3.7.1与采购方、****点击查看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点击查看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3.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点击查看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发生****点击查看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点击查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点击查看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点击查看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含廉洁协议),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点击查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服务期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4. 报价人承诺派出的本项目监理团队人员满足本项目配备标准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承诺函参考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九)
六、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点击查看.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点击查看.com/)、搜狗(https://ie.****点击查看.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点击查看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09:00至2025年7月28日上午12:00(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09:00至2025年7月28日上午12:0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设置不少于1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六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12:00至2025年7月30日上午12: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九、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点击查看
采购方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点击查看8330
十、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部进行投诉。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7744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十一、本项目为****点击查看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受理电话:020-****点击查看8330
地址:****点击查看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号货站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也应通****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十三、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室电话:020-****点击查看4813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