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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C27AQ7等21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5-09-17 |
2025-09-23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小姐、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9777、****点击查看207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浙C27AQ7等21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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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21辆汽车,其中小型轿车10辆,车牌号为浙C27AQ7、浙CPJ079、浙CNH282、浙CGU717、浙CK7W55、浙C732AF、浙C732AQ、浙C736CF、浙C732AN、浙CKA301,小型普通客车8辆,车牌号为浙CMC050、浙C732AY、浙CUX951、浙CNP288、浙C732FA、浙CW3S06、浙CW9L37、浙CW5S25,轻型普通货车1辆,车牌号为浙C732BE,轻型箱式货车1辆,车牌号为浙CDE668,中型普通客车1辆,车牌号为浙CL0780。整体转让,不包括原车牌照及商业保险。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权属过户时标的所有权转移至受让方名下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一切税费(不包括机动车交易增值税)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5、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7、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 8、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下午5时止 9、拍卖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10时整温****点击查看公司会议室 10、集中看样日期:2025年9月23日(工作时间) 11、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12、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1309 地址:**省**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26-228号 13、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1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1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 | **省**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26-228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357G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0.24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本次转让标的为21辆汽车,其中小型轿车10辆,车牌号为浙C27AQ7、浙CPJ079、浙CNH282、浙CGU717、浙CK7W55、浙C732AF、浙C732AQ、浙C736CF、浙C732AN、浙CKA301,小型普通客车8辆,车牌号为浙CMC050、浙C732AY、浙CUX951、浙CNP288、浙C732FA、浙CW3S06、浙CW9L37、浙CW5S25,轻型普通货车1辆,车牌号为浙C732BE,轻型箱式货车1辆,车牌号为浙CDE668,中型普通客车1辆,车牌号为浙CL0780。整体转让,不包括原车牌照及商业保险。 3.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到温****点击查看公司签署相关成交材料,并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4.买受人在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后凭车辆新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缴税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买受人未履行任何一项拍卖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买受人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标的以停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过户手续,非标的自身因素导致的逾期过户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买受人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等待委托方通知移交,通知移交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8、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之前,车上安装的监控设备、行车记录仪、行车定位系统将由转让方拆回;标的在移交给买受人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违章、事故及其与之相关的任何问题、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在移交之前发生的车辆违章、违停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标的物所涉及的修理、装潢、保险、检验等程序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车身喷涂或粘贴有原使用单位标识的,则应去除所有标识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玻璃、座椅、备胎等如有缺失,由买受人负责补齐,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标的物确实因委托方提供的手续问题无法过户的,则拍卖成交款无息退还买受人,但不承担买受人的其他任何费用。 9、标的权属过户时标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名下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一切税费(不包括机动车交易增值税)均由买受人承担。 10、本次拍卖成交后,该批车辆只能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完成交易。买受人办理标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买受人如需办理车辆转籍手续,****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特别提醒:****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事先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拍卖成交****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车辆一旦过户、外迁提档不得退车退档。注意: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各地市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市提档过户手续,但可在本地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资产展示安排 | 集中看样日期:2025年9月23日(工作时间)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 、 、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小姐、张先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777、****点击查看207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温****点击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乐成云浦南路14号 |
联系人 | 陈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777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金垚亚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城南街道千帆西路226-228号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