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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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昆阳镇白垟路20号仓库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废旧物资转让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5-09-17 |
2025-09-29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林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6711、 0577-****点击查看2025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县昆阳镇白垟路20号仓库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废旧物资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县昆阳镇白垟路20号仓库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废旧物资转让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
数量 | 1799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已报废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县昆阳镇白垟路20号仓库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废旧物资。 2.标的为含税价,资产的拆除、移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出让方、服务机构不对标的现有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服务机构索取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9080、178****点击查看6711,地址:****点击查看车站大道328****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 | **县昆阳镇县前街县府大院7号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1101X7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0795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标的物的拆除、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拆除、移交期间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3.标的物均按实际现状交付,如遇数量等与实际移交有差异时,应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竞得人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接手续并将废旧设备物资搬运转移完毕,由逾期引起的违约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回收拆解、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回收拆解、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拆解拉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在拆解、拉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6.咨询、报名地点:****点击查看车站大道328****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7.资产展示安排:标的所在地 8.服务机构咨询电话:178****点击查看6711、0577-****点击查看2025 9.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资产展示安排 | 截止披露截止日,位于标的所在地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 、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林女士 张先生 | 电话 | 178****点击查看6711、 0577-****点击查看202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省温****点击查看车站大道328号 |
联系人 | 林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080 | |
手机 | 178****点击查看6711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徐先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