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移动医疗系统更正公告

应急总医院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移动医疗系统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0-17

招标详情

应急总医院(煤炭总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6条

立即监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移动医疗系统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7: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遵林
项目联系电话 010-****点击查看5198-62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西坝**里18****点击查看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点击查看6522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遵林、刘溪;010-****点击查看5198-6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移动医疗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二、采购标的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品目1、品目2、品目3中“在交车时应取得或承诺取得工信部的公告(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车辆可以正常在项目方所在地上牌”更正为“(1)投标人拟投车辆底盘应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产品,须提供产品所在《公告》位置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取得整车在工信部的《公告》、协助使用方完成车辆在项目方所在地上牌。(3)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二、采购标的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品目2移动医疗救援检验检车项目32干式血凝分析仪数量由“。”更正为“1”。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由“2024-10-21,9:30:00(**时间)、**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11会议室”更正为“2024-11-4,9:30:00(**时间)、**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10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有关章节同一内容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澄清修改文件及本更正公告中未提及事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坝**里18****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6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

联系方式:黄遵林、刘溪;010-****点击查看519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遵林

电 话: 010-****点击查看5198-629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