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在全市范围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及新车销售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二、抽查人员
****点击查看执法****点击查看管理局、市税务局执法人员。
三、抽查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19日
四、抽查企业
**佳艺****点击查看公司
**市宝荣****点击查看公司
**骏荣****点击查看公司
**广物鸿福****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广物东本****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公司
**市****点击查看公司
五、抽查内容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对发卡企业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信息、即时公示信息以及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检查,具体如下:
1、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商务主管部门主要检查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
2、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企业公示、合同违法行为检查。
(二)汽车新车销售企业
1、商务部门。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商务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重点检查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落实情况,督促企业通过商务部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备案(更新)基本信息,并及时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2、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新车销售市场合同违法行为检查。
3、税务部门。主要检查新车销售发票规范开具情况、申报纳税情况检查。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未发现**佳艺****点击查看公司、**市宝荣****点击查看公司、**骏荣****点击查看公司、**广物鸿福****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广物东本****点击查看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公司个别交易没有签订协议,企业存管资金低于规定比例,**市****点击查看公司个别超过限额的交易没有登记身份证信息,检查人员均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