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某部车辆维修企业选取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鹤壁市某部车辆维修企业选取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4-11-24
鹤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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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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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车辆维修企业选取项目 成交金额 1.14万元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周女士 0392-****点击查看681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招标人:**市某部

招标代理:

联系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联系人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某部车辆维修企业选取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107国道与渤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报价形式:单价

成交报价:11384.00元

综合得分:70.75分

服务期:一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彦军、宋翠霞、毛爱红、郑慧敏、徐小文

四、发布媒体与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和《》(https://www./)上发布。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7日)

如对评审结果公示存在异议,可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四)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五)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市某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196****点击查看0615

2、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周女士

办公电话:0392-****点击查看681

3、项目监督人:辛先生

办公电话:156****点击查看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