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工程特种车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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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场工程特种车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新机场工程特种车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68号 项目类型: 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5-08-04 16:30:00至 2025-08-07 16:30:00。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 民航****点击查看公司
综合总得分 92.28 92.24 88.46
项目负责人姓名 卞洪达 徐同超 王永蕾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3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25759
投标人业绩 / / /
投标报价(元)
质量 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评标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158****点击查看7587
投诉受理部门: 中国****点击查看管理局
地址: **市虹桥机场内迎宾二路300号
电话: 021-****点击查看1474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日期: 2025-08-04 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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