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合肥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工作提示(三)

关于2026年合肥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工作提示(三)

发布于 2026-09-15

为平稳有序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点击查看运输厅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厅 ****点击查看商务厅关于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资金,由中央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保障,执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二、2026年9月14日(含)前已经报废更新的车辆(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仍按照《**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流程办理补贴申请,车辆所有人应于9月21日前登录“**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将于9月16日、18日、21日的下午15点投放额度,如因车辆所有人未及时提交申请导致错失额度的,后果自负。

三、2026年9月15日后,采取“先预审,后报废”制度,即对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车辆先进行资格预审,取得预审资格后进行车辆报废;未取得预审资格的车辆,不予受理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未取得预审资格的车辆所有人报废更新车辆的,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9月15日当天报废的车辆需要补办预审手续,将优先给予审核。

四、资格预审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所有人登录“**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申报系统”,在资格预审界面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格预审信息。资格预审采取“先到先得”原则,一旦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资金超过补贴资金总额度,停止资格预审。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通过申报系统发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申请人收到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全部申请资料的提交工作,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需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时间及范围等政策有细微调整,详细请见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运输厅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厅 ****点击查看商务厅关于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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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