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计划-无线洗车机采购项目

招标计划-无线洗车机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6-05-15

招标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购信息,现将无线洗车机采购项目招标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预计发标时间
1 无线洗车机采购项目 招标货物名称:无线洗车机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直接配送至订单指定地点(4S店或者客户收货地址)
采购货物数量:2000套,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当前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需要以委托方实际委托为准。项目总**周期:3年。
交货期:产品需在收到产品中标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上市(包含但不限于验证报告完成、首批备货完成等),到货周期:≤7天,从乙方收到订单算起至产品到达收货地完成验收的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348,000.00元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整车车企**的电子电器类产品配套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可附带技术协议补充说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不低于40万元,不低于3个月的垫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点击查看公司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非制造商参与。非制造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承诺此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公司成立时间≥2年并且有同类设备代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③授权书(需包含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如不包含,需单独提****点击查看办事处等)出具的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
B、投标人承诺此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需提供原厂商说明):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或其它品牌同类设备产品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授权书(需包含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如不包含,需单独提****点击查看办事处等)出具的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
2026年5月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