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110个BRT站台广告位和142辆BRT车载广告位两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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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金华市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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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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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486,600.00 元/年
本次租赁范围为110个BRT站台广告位及142辆BRT车载广告位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8-11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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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9185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点击查看110个BRT站台广告位和142辆BRT车载广告位两年使用权
计量单位 所在地 /
型号 / 数量 252.0000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租赁标的情况: (1)BRT站台广告共计110个站台,其中BRT2号线站台数量为45个;BRT3号线站台数量为17个;BRT4号线站台数量为23个;金兰线站台数量为13个;金武线站台数量为12个。具体为灯箱、海报等广告形式; (2)BRT车载广告共计142辆,其中BRT1号线的车载广告有35辆;BRT2号线的车载广告有30辆;BRT3号线的车载广告有18辆;BRT4号线的车载广告有21辆;BRT5号线的车载广告有16辆;金兰线车载广告有16辆;金武线车载广告有6辆;具体每辆BRT车载广告内容为车内电视、车内广告灯箱,拉手广告,车身广告,其中BRT5号线无车内电视广告。 ▲上述事项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受让方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际为准。 4.出租标的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状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广告阵地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仔细对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实地勘察,明确出让标的范围,认真考虑对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上述相关内容事项均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让方为准。 6.本次标的招租由****点击查看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与报名、竞价、交易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点击查看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标的缺乏正确认知、理解以及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7.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重大政策变化,出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使用权,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及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后退回出让方当期剩余费用,对由此给受让方带来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未尽事项参照《使用权出让合同》(样稿)执行。 9.咨询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6256。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单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9****点击查看6256
联系地址 **省**市婺**迎宾大道1639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486,6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仅用于广告发布及经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交纳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车身、站台广告要求: (1)车身广告阵地设置:车身两侧、拉手、车尾(不含挡风玻璃)、车内电视(除B5及金武线无车内电视);站台广告阵地设置:站台内现有广告牌、LCD; (2)广告不得超出广告牌原有尺寸; (3)为不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视线,车身广告不得高于车窗; (4)广告内容必须合法、合规,不能有不雅图文,并经出让方审核后方可发布; (5)车内广告设施如有带电产品不能利用车辆自身电路电源; (6)如市里有重大活动或出让方有信息需发布的,出让方有权免费使用车载电视(站台 LCD)画面; (7)车身后侧广告期间,如遇车辆年检等情况需还原拍照撕掉广告,重新张贴广告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在经营期间,受让方不得发布有损于出让方形象的广告或与出让方有竞****点击查看公司的广告。出让方有权对受让方的广告经营、制作、发布情况进行监督。 (9)因出让方车辆更新、更换不同车型营运或者故障停开时,出让方可用其它车型车辆代替,在确保原有线路车辆数(共计142台车)不变的前提下,受让方需无条件配合,出让方对由此给受让方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让方线路车辆数减少的,则按实际营运车辆数、营运时间重新核算租金。 4.广告制作与维护要求 (1)广告材料必须环保、精美,提倡使用行业较常用的品牌,提倡使用高科技环保材料,以达到不脱落、不掉胶,方便拆除;广告画面须全部过膜,保证画 面不起泡、不脱膜;保证广告画面一年不变色、不褪色、不鼓包、不残缺、色泽鲜明整洁;广告画面不得遮挡车窗、车门玻璃;不得遮挡车辆服务标识和车灯;不得遮挡位于车头、车尾和驾驶位侧的出让方司名司标;不得在车辆前围任何部位(指前保险杠部位)设置广告。 (2)受让方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广告张贴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相关事故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保证广告媒体、广告设施使用等的安全性,并实行一周一检、重大节日前安全隐患排查等检查制度,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在出让方进行安全检查、检修等工作时,受让方应全力配合。如因受让方制作和操作不当引发的人身伤害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事故,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4)受让方须组建日常维护队伍,该队伍的费用和工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日 常维护队伍要对公交车身(车内)、站台户外广告阵地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工作。使****点击查看维护站台户外广告阵地及车身广告画面的完整,发布的广告画面非因出让方原因损坏,受让方应在接到出让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自行予以维护修复。 (5) 受让方拆除或更换广告画面时,造成车辆或站台的标识标志油漆脱落的,须承担修复费用。 (6) 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须对现有的广告阵地及广告设施进行一次统一排查并负责维修(如脱漆、生锈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使用期限内,受让方负责申办广告发布许可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点击查看政府收费。 (8)使用期限届满后,受让方须拆除广告画面材料等,有义务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广告阵地进行复原处理,恢复原貌,达到合同签订之前的基本要求。 5.广告阵地使用期间,所有产生的电费、税费、管理费、维护费、规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在出让方规定时期内缴纳。 6.标的挂牌披露的广告阵地位置、数量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7.标的目前为闲置状态,受让方与出让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 9.《使用权出让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两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8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使用权出让合同(样稿).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579-****点击查看9185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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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出让合同(样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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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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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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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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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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