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9-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0:5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鑫宇
项目联系电话 187****点击查看8784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点击查看镇新****点击查看大街6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6-****点击查看560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松****点击查看园区中信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点击查看8784
附件:
附件1 关于“****点击查看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请示.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1.中标车型无备案经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标车型HZTF-Q14(公路巡查车)、HZTF-Q15(轻型自卸货车)均无备案。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列入《公告》的机动车禁止生产、销售和注册,上述车型无法通过交管部门合法注册。2.制造商无生产资质中标标的制造商****点击查看**公司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资格,违反《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关于“企业需取得准入后方可生产销售”的规定。其行为还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构成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公正。为保障采购合法合规、设备正常使用,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及风险,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条,我单位决定取消****点击查看公司中标资格并作废标处理。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废标后应重新组织招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的规定,特申请对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中标结果存在严重合规缺陷,中标产品无法合法使用,继续履约将面临法律风险和使用障碍。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1.1587(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镇新****点击查看大街65-1

联系方式:0476-****点击查看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松****点击查看园区中信大厦B座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8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宇

电话:187****点击查看8784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6日


附件(2)
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请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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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请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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