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运输行业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点击查看运输厅《**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在我市登记并经经营许可或备案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者、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以及汽车租赁经营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行周期评定,生成2024年度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最终结果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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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