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对河南天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对河南天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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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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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对****点击查看**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2

****点击查看拟对拥有****点击查看**公司等5户债权进行单户或组包对外公开处置,拟处置债权本金合计为101,093,531.48 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合计115,681,382.40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暂计算至2025年6月10日),其他权益386,973.00元,债权合计217,161,886.88元。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一、****点击查看**公司

1、债权情况

****点击查看拥有****点击查看**公司三笔债权总额为107,742,018.08 元,其中本金合计49,623,531.48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合计57,917,919.60元,其他费用为200,567.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2491X,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春英,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5月16日,登记状态:存续,注册地址:**市西郊乡辛堤头村,经营范围: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加工销售,酒店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及房屋租赁。

企业目前已停业。

3、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债务人****点击查看**公司名下位于**县产业聚集区福星大道北侧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号:【土地:尉土国用(2010)第0792-4号、房产:**县房权证**镇字第****点击查看0999号】,房产面积:16,971.31平方米(5层),性质:商业服务,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物瑕疵说明:

该抵押物上存在顺位抵押登记,本债权抵押物与本公告中债权二中的抵押物(2)、债权三的抵押物为同一抵押物,本债权(共三笔)中抵押物对应抵押顺位为第二、三、五顺位抵押。本债权中我司作为抵押权人持有以下他项权证:

(1)尉押字第08114-1号,对应债权经(2019)豫0202民初220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为第二顺位抵押;

(2)尉押字第08144-2号,对应债权经(2019)豫0202民初220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为第三顺位抵押;

(3)尉押字第08144-4号,对应债权经(2019)豫0202民初272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为第五顺位抵押。

4、保证担保情况

(1)保证人孙春英,住所地为**市**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杨铁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杨同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资产亮点

上述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2019)豫0202民初2201号、(2019)豫0202民初2202号、(2019)豫0202民初272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我司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权二、****点击查看**公司

1、债权情况

****点击查看拥有****点击查看**公司债权总额40,661,536.95元,其中本金19,880,000.00 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20,703,436.95元,其他费用为78,100.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8797B,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魏现林,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41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06-16,登记状态:注销,注册地址:**市西郊乡辛堤头村,经营范围:室内室外装潢及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

企业已注销,已停业。

3、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名下的房地产:

抵押物(1):位于**县城建设路与福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房地产,产权证号:尉土国用(2010)第0792-5号、**县房权证**镇字第****点击查看1671号,面积1,306.53平方米(2层),性质:办公楼;

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尉押字第08115号

抵押物(2):位于**县城建设路与福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房地产,产权证号:尉土国用(2010)第0792-4号、**县房权证**镇字第****点击查看0999号,房产面积:16,971.31平方米(5层),性质:商业服务。【注:该抵押物与债权一、债权三抵押物为同一抵押物,办理顺位抵押】

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为:尉押字第08114号。

抵押物瑕疵说明:本债权抵押物(1)目前实际使****点击查看幼儿园,根据相关公示,****点击查看幼儿园,在实际处置时可能面临无法处置的情况。

本债权抵押物(2)与债权一、债权三抵押物为同一抵押物,办理顺位抵押。

4、保证担保情况

(1)****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2318X,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闫国礼,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11-22,登记状态:存续,注册地址:**市金明区大梁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南角4层01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讯器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动工具等销售。

保证人已停业,经法院调解书确认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杨同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魏现林,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人姚逸群,住所地为**省**市,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人顾秋红,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资产亮点

上述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2019)豫0202民初230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我司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户债权抵押物为商业房产及办公楼,现状较好,有一定的价值。

债权三、****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1,740,376.56元,其中本金9,970,000.00 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 11,723,815.56 元,其他费用46,561.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710178,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杨同振,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6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05-13,登记状态:存续,注册地址:**市开元名都金池名郡235栋,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食品流**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15日)、针纺织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及耗材、钟表、眼镜、体育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黄金、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场地租赁。

该企业已停业。

3、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名下位于**县城建设路与福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房地产,产权证号:尉土国用(2010)第0792-4号、**县房权证**镇字第****点击查看0999号,房产面积:16,971.31平方米(5层),性质:商业服务。

抵押物瑕疵说明:该户债权抵押物与债权一、债权二的抵押物为顺位抵押,其中债权二为第一顺位、债权一为第二、三、五顺位,本债权为第四顺位。

4、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杨同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资产亮点

上述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2019)豫0202民初211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认,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我司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权四、****点击查看**公司

1、债权情况

****点击查看拥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中国银行)债权总额15,156,415.36 元,其中本金7,000,000.00 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8,156,415.36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1669D,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振江,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登记状态:存续,注册地址:**市西郊乡辛堤头村,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涂料、石材、五金建材、不锈钢制品、木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洁具、厨具、布艺、门窗、灯具、钢材的销售。

该企业已停业。

3、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抵押人****点击查看**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大桥乡寺前刘村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为:豫(2016)**县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089号,面积:6,689平方米,用途:商业用地,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物瑕疵说明:本债权抵押物为土地,其上有在建工程,且在建工程抵押****点击查看银行时间早于本债权抵押于我司时间,存在抵押冲突。

4、保证担保情况

(1)保证人****点击查看**公司基本信息

详见上文【债权一】债务人信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点击查看**公司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487993,企业类型:****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朱安胜,注册资本:31,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1,8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8月27日,登记状态:存续,注册地址:****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大门西侧,经营范围: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开发、文化商业综合体项目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收购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保证人已停业,经法院调解书确认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闫国礼,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人李连花,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人孙振江,住所地为**省**市,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人朱影,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人杨铁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人魏会利,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人杨同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0)保证人杨**,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人杨建磊,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人沈建成,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3)保证人杨梅莲,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4)保证人孙春英,住所地为**市**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资产亮点

上述债权****点击查看示范区人民法院(2018)豫0211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我司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豫0291执恢546号。

债权五、****点击查看**公司债权

1、债权情况

****点击查看拥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银行)债权总额31,861,539.93元,其中本金1462万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17,179,794.93元,其他费用61,745.00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现该债权项目已进入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详见【债权四】债务人信息。

3、保证担保情况

(1)保证人****点击查看**公司基本信息

详见【债权一】债务人信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孙振江,住所地为**省**市,承担连带责任保;

(3)保证人朱影,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人闫国礼,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人李连花,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人杨铁振,住所地为**省**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资产亮点

上述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2019)豫0202民初228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1年4月29日我****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1)豫0202执554号。****点击查看法院已首封被执行人孙振江名下位于**市东京南苑嘉泰**28号楼2单元住所地为宅第2层201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点击查看654)。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处置方式:拟在**、京东等平台挂牌公开竞价处置,具体挂牌时间及****点击查看公司网站(www.****点击查看.com)或电话咨询。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在公告有效期内受理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0766

联系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0257

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0262

通讯地址:**市**区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