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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留侯镇吸污车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8日 11: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冬梅、刘静静、毛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点击查看305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留候镇枣木栏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点击查看36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点击查看3056 | ||
附件: | |||
附件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留侯镇吸污车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1 16:00:00,更正为:2025-04-24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1 16:00:00,更正为:2025-04-24 14:00:00。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底盘型号-国内知名底盘”,现删除此项参数要求。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离去角≤16”更正为“离去角≥16”。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发动机功率(kw)≤70kW”更正为“发动机功率(kw)≥70kW”。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垂直吸程≥6m3”更正为“垂直吸程≥6m”。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中“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16分)”更正为“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15.5分)”;
6.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中“供货方案(14分),其中(1)配送方式:详尽阐述,各阶段工作划分明确衔接紧密,合理高效,逻辑结构清晰,针对性充足,内容详尽得4分;”更正为““供货方案(14.5分),其中(1)配送方式:详尽阐述,各阶段工作划分明确衔接紧密,合理高效,逻辑结构清晰,针对性充足,内容详尽得4.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8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本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留候镇枣木栏村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3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30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冬梅、刘静静、毛鑫
电话:029-****点击查看3056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