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2025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湖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2025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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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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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2025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2025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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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何先生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9835

最高投标费率(%)

100%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电话:0556-****点击查看26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

服务期

合同签字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总采砂量不超过120万吨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现场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现场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合同签字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总采砂量不超过120万吨

地 址

**县晋熙镇人民东路219号

投标费率(%)

81.16%

项目负责人

宋加斌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结构工程工程师

A09210

技术负责人

周根水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结构工程工程师

A09213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县马湖组安置小区(**)安置房桩基工程劳务分包

2、**市老**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工程EPC项目(一期)工程-老****点击查看路及周边排水管网和路面提升改造劳务分包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合同签字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总采砂量不超过120万吨

地 址

**县许镇镇奎湖街道一环路12号

投标费率(%)

80.89%

项目负责人

吴文强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

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29652

技术负责人

陈经元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工程师

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37819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至**高速公路**至**界段路基路面标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项目(工程)防护、排水劳务分包合同

2、**区2022年杨河路升级改造及白改黑和芜澛路升级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中****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服务期

合同签字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总采砂量不超过120万吨

地 址

**省**市**县高士镇高士大道52号

投标费率(%)

79.55%

项目负责人

聂灿春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工程师

A07350

技术负责人

姜文娟

职称证书名

称及编号

结构工程工程师

2020Z3800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物流园B地块钢结构停车大棚工程项目

2、****点击查看健身中心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侯周锋,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26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点击查看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1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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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记录表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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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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