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
一、招标概况 |
**县茶店子镇税家供水工程项目于2025年02月18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3月11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5年03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点击查看 | **中业天成****点击查看公司 | **山江****点击查看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点击查看0750.78 | ****点击查看5957.84 | ****点击查看8146.26 | 质量(如有)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365 | 365 | 365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姜超群 | 刘佳 | 柯雪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242****点击查看68281 | 鄂242****点击查看04357 | 鄂242****点击查看87878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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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7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点击查看 |
地址:**县信陵镇**大道 223 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话(传真):0718-****点击查看900 |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址:**县信陵镇楚天路41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话(传真):139****点击查看4809 |
3.行业主管部门:****点击查看水利局 |
地址:**县信陵镇**大道 223 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话(传真):0718-****点击查看228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点击查看管理局 |
地址:巴****点击查看社区茶圣路 2 号 |
联系人:执法检查股 |
电话(传真):0718-****点击查看609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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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