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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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点击查看 | 宗地总面积: | 0.026652公顷 | 宗地坐落: | **县****点击查看侧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0万元 | 受让单位: | 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 | ||||
备注: | 2020年4月,****点击查看办事处**社区个人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点击查看指挥部改造要求,将沿****点击查看侧****点击查看商铺拆除后,**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商业楼(莎****点击查看商场),建筑面积合计8897.79平方米。2024年5月,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和不动产权证。经我局对莎****点击查看商场进行规划核实,该项目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批先建;二是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在1998年7月23日通过拍卖方式取****点击查看商场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72.79平方米。但经第三方测绘单****点击查看商场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实测,该商场实际占地面积为2939.31平方米,超权属用地面积266.52平方米。 2025年2月,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对莎****点击查看商场未批先建问题处以118.3406万元罚款,同时对超属用地面积266.52平方米国有土地追溯来源。经核查,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在2004年时将周边居民热比﹒亚库甫使用的276.17平方米国有土地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但该宗土地是热比﹒亚库甫在2003年4月16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期限为1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实测面积为266.52平方米。 为了妥善****点击查看商场用地手续问题,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县加快解决工业类、商业类、住宅类、公共服务类等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可以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我局委托****点击查看对超权属的266.52平方米土地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评估,评估总价为39.6049万元。****点击查看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协议出让方式补办266.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由阿布力米提﹒阿布力克木补缴39.6049万元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为2004年4月16日至2044年4月16日, |
二、公示期: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体育路15号
邮政编码:844700
联 系 人:郑金泰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064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