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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海河镇阜中村 5 立方米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海河镇阜中村 5 立方米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合同约定。
3、采购需求:购置一辆5立方新能源垃圾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布的采购信息中的技术参数,采购的新能源5m3垃圾清运车1辆,含购置税、上牌费、车辆保险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供货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上牌等相关伴随服务,交付车辆同时交付车辆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钥匙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3.5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
四、付款办法
包上牌,上牌后一次性付清。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点击查看银行结转。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7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3日—2025年08月19日。
2、投标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3、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均应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点击查看公司邮箱。(邮箱号:****点击查看@qq.com)。
4、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100元(姓名:陆晓晴;账号:6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173309;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理处,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0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县金御世家6号楼301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县陈海线
联 系 人:梁栋
电 话:187****点击查看837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金御世家6号楼301室
联 系 人:季成艳
电 话:189****点击查看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