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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本局公务用车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与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现公开招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次招选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单位需承担本局所有公务用车的日常保养、小修、大修、专项维修及应急救援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电气系统等维修项目,同时需具备新能源汽车专项维修能力。
二、资质要求
(一)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拥有独立的经营场地,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台汽车举升机和一个地沟设施。
(二)拥有新能源汽车维修专项能力,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至少1名维修人员持有人社部颁发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证书”和安监局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电工操作证;
2.配备耐直流电压1000V以上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胶垫等安全设备及绝缘拆装工具等专用设备;
3.提供近1年新能源汽车维修案例(需提供维修合同或结算凭证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有效,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7:00(下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需提交资质证明、报价表、人员证书、设备清单、过往业绩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提交地点:****点击查看办公室(四楼)(地址:少岷南路89号)
(四)联系人:黄桂川 联系电话:191****点击查看8662
四、招选流程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
(二)现场考察:组织单位有关股室对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重点核查场地设施、设备配备、人员资质等情况。
(三)综合评分:根据考察情况及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表见附件)。
(四)确定中选单位: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维修服务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选相关的费用。
(二)中选单位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年根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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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附件: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单位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标准 |
一 | 价格优惠(30分) | 30分 | 1.维修材料费下浮比例(20分):以最高下浮比例为基准,其他投标人得分=(1-基准比例)/(1-某投标人下浮比例)×20;2.工时费优惠(10分):按照当地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报价每低于最高限价1元/小时加1分,最高10分。 |
二 | 技术能力(45分) | 45分 | 1.资质合规性(10分):完全符合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2.新能源维修能力(20分):维修人员证书齐全得8分,设备配备完善得7分,过往案例丰富得5分;3.设备先进性(15分):与其他投标人相比,维修设备先进完善得15分,较先进得10分,基本具备得5分。 |
三 | 服务质量(25分) | 25分 | 1.调查了解(10分):听取维修实施、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方面介绍,优:8-10分。中:5-7分,差:0-4分; 2.应急响应(8分):承诺24小时服务且30分钟内响应得8分,承诺24小时服务但响应时间超过30分得4分,无应急承诺不得分;3.过往业绩(7分):每提供1家政府单位近3年维修服务业绩得2分,最高7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四 | 关键项否决 | / | 1.未达到二类维修资质要求的;2.未提供新能源汽车维修能力证明材料的;3.存在“小病大医”、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
注:总分100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