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塔东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塔东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点击查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合格 | |
2 | **省建设****点击查看总站有限公司 | 合格 |
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安全质量部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点击查看广场A塔12楼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4017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综合管理部
地址: **市**区新港东路1238号12层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332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