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2025年荷花园街道环境卫生整治、违规建筑拆除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2025年荷花园街道环境卫生整治、违规建筑拆除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于 2025-09-08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项目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单位为我街道提供专业服务。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理、清运、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及维护、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治、蓝天保卫战环保整治、违规建筑拆除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年预估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民工

元/工日

560

270

151200

2

技术工(水电氧割)

元/工日

150

320

48000

3

技术工(高空)

元/工日

30

380

11400

4

氧割

元/台班

120

258

30960

5

小13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元/台班

10

1604

16040

6

14-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元/台班

3

2519

7557

7

吊车(25吨)

元/台班

15

1987

29805

8

吊车(50吨)

元/台班

3

3327

9981

9

环卫车

元/台次

190

400

76000

10

卸区费用

元/m3

520

20

10400

11

5吨货车

元/台班

82

540

44280

12

铲车(5吨)

元/台班

15

1366

20490

13

叉车

元/台班

5

818

4090

14

高空作业车(30m以内)

元/台班

14

1400

19600

15

平板拖车/清障车

元/台次

10

598

5980

16

电镐

元/台班

28

300

8400

17

柴油风炮机

元/台班

8

720

5760

合计

499943

备注:

1、所需辅材费用包干,不另行收费(含所有现场施工所需材料);机械必须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施工进度。

2、供应商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价=单价上限值*(1-下浮率)*实际提供服务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数量(采购人签单为准)。

3、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

4、该预算为预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不高于预算控制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壹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服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承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6、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采用简易程序按月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支付方式:****点击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实际提供服务服务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4、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5、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成交人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7、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8、在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9、成交人应该与所属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服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0、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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