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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集团公车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3日
采购日期: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统一费率报价(以采购人维修清单综合价格为基准),最高限价为100%。
成交供应商1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管所旁
成交费率:86.00%
成交供应商2名称:**县****点击查看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大道与与儿街路交叉口中升石斛院内
成交费率:93.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点击查看现有公务用车20余辆,现根据自身需求拟选取2家供应商为作为公务用车提供定点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谈判小组名单:汪海洋、彭晓玲、吴克西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88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33、151****点击查看8622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室
地 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180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路以南,**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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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