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比选公告(第三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比选公告(第三次)

发布于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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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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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维保项目比选公告(第三次)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局)就车辆定点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符合资质要求、服务质量优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

学院**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

二、比选内容

****点击查看**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2025年至2028年的供应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 比选申请人已在本****点击查看学院**局成功报名登记。

(三)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比选申请人在**市**市**范围内有营业维修场所。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时间)。

(二)有意向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点击查看学院**局公布的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报名-学院**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比选”为邮件主题。

(三)以邮件的附件方式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比选申请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比选文件的可不提交);

5.比选申请人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6.比选申请人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7.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比选申请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比选申请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9.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20分(**时间),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核验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未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取消比选资格,确认现场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比选申请人。

(五)现场确认地点:****点击查看**局3014办公室。

(六)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以及本公告第六条第三款的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点击查看学院相关文件要求,若征集到的供应商数量或经审核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时,应当将整体情况提交本单位内部采购事项决策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若供应商只有两家,则可以在该两家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只有一家,则依照文件要求变更为直接确定供应商。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发放,比选申请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六、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比选文件提交

(一)比选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时间)。

(二)本项目只接受由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的比选文件,其他形式提交的,包括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八、公告发布媒介

****点击查看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以该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在现场确认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

十、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38-****点击查看524

联 系 人:吴警官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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