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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工程车辆设备集成采****点击查看发改委以渝发改交通【2020】15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设备集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4号线西延项目由4号线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引出,经嘉州路站、龙溪站、花卉园站、**村站、大石坝站、盘溪站、玉带山站、石马立交站,终点至盘桂路站。线路全长10.9公里,全地下敷设,设站9****点击查看停车场1处 ,**大石坝主变电所一座,控****点击查看控制中心。
线路采用钢轮钢轨制式,车辆采用山地As型车,直流 150OV架空接触网供电。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时。采购12列4编组,14列6编组,共计132辆。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6.03亿元,其中:车辆购置费9.636亿元。本次招标范围内12列4编组,14列6编组,共计132辆车辆设备集成及其伴随服务约7.788亿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工程地铁As型电动车组、部件、专用工具、试验设备、备品备件的供货及其伴随服务。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本项目首列车(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车辆试验)于2025年7月30日前运抵**交付招标人,首列车经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列车发运时间间隔应均匀安排,不允许突击发送。投标人应提前提交详细的列车交货时间表,供招标人确认。
3.1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投标,并负责车辆各部件供货商的技术、与其它专业的全部接口,保证车辆各部件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点击查看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210****点击查看基地) | 地址: | **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熊先生 | 联系人: | 廖骏卓、蒋斯琪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2974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0683、023-****点击查看8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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