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本田雅阁牌机动车转让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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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本田雅阁牌机动车转让推介公告

现有一辆本田雅阁牌机动车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车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挂牌价
(万元)

甘A22575

本田雅阁牌HG7241AB

2010.8.25

7.5

二、受让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车辆过户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及过户的,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3.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如需将车辆登记变更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登记变更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经理 139****点击查看2686

马经理 139****点击查看1629

地 址:**市**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网 址:****点击查看 www.****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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