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甬亩均办〔2022〕7号)、《**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慈亩均办〔2022〕49号)、《关于修改补充“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差别化电价征收及返还奖励相关条款的通知》(慈亩均办〔2024〕40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已完成2024年度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各评价主体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市亩均综合评价数据平台(网址:http://183.****点击查看.143:8082/components/nx/cx/qylogin)查询评价相关数据、评价结果,完成结果确认并提交。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证明材料在平台对应申诉模块完成提交(租赁企业评价结果按宗地主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由宗地主负责在平台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672、****点击查看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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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