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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 | |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
竞争性磋商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点击查看000.00 | |
55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550000.00 | |
550000.00 |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4)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客车(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C****点击查看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 二标段:7座商务车(车价20-30万)、C级轿车或大型越野SUV(车价40万以上)、中巴车(9-17座)。租车费由采购人承担。租车费计算公式:起租价×出车天数+超公里数×超公里数加收单价+司机食宿费×食宿天数(价格按照成交时确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租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日常保养、燃油费、维修费、安检、违章罚款、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成交人承担。 | 1 | 550000.00 | 标的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公务用车社会化出行服务项目二标段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的服务质量,运行安全进行监督考评,发现受托方存在人员服务质量问题、车辆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委托方根据公务出行需求,提前4小时通知受托方,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委托方提前1天通知受托方,以便受托方有充足时间安排服务车辆,以保障委托方的正常使用。 3、向受托方提出车辆行驶时间、区域、路线、目的地、乘车人数及所需车型等要求。 4、要求本单位乘车人员遵守双方安全乘车之规定,不得违章指挥、随意更改路线、改变目的地或驾驶受托方车辆。 5、运行过程中,遇道路情况不适宜运行的,委托方乘车人员不得强行要求受托方车辆运行,如因此造成车辆损伤的,由委托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6、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期间,如出现受托方车辆不能满足委托方工作需求或无法保障委托方用车人人身及财产安全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车辆或驾驶人员。 7、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受托方联系人核对费用并向受托方支付上月费用。
乙方责任1、受托****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驾驶人员应保证安全驾驶,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文明行车。 2、按照委托方提出的用车要求配备车辆,运行指定路线,确保服务质量,不得影响委托**常工作。 3、受托方服务车辆应按时准确到达委托方指定发车起点。如遇途中堵车或其他特殊性事件不能及时到达时,受托方须提前告知委托方。 4、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车辆服务时,每次应详实填写《公务用车服务单》,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以备双方结算之需。 5、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车辆除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外,乘客(委托方用车人员) 责任险保额需在50万元以上。 6、受托方提供服务车辆外观、内饰需干净整洁,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行驶。 7、车辆驾驶人员驾龄需3年以上,无行驶安全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穿戴整洁,言语文明,形象良好。 8、受托方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委托方对服务质量、运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考评,对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建议及要求予以重视。 9、受托方应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当发生车辆故障、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处置救援,全力降低对委托**常事务的影响。 10、受托方有权向委托方乘车人员提出乘车安全规定和要求,纠正乘车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拒绝委托方乘车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要求,拒载超乘人员,拒绝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有权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拒绝委托方人员驾驶受托方车辆的要求。 11、受托方在交通服务过程中因过失操作导致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均由受托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和赔偿事宜;如因委托方乘车人员违规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的,委托方应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12、受托方应对委托方乘车人员安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违约责任1、因委托方原因不需要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委托方须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后可有权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双方据实结算。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受托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委托方指定地点超过30分钟,委托方有权扣除本次车辆运行费用的10%作为惩戒,并作考评不良记录;若迟延1小时以上,给委托方工作造成影响的,委托方拒付本次车辆运行费用,若由此委托方以其他方式解决路程运行所产生相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点击查看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保密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和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组织一次性验收。 (2)验收流程:成交人服务完毕本项目所有内容并完成所有成果,经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成交人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点击查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 (3)验收资料:验收当天供应商须提供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完成服务工作清单、项目过程资料等,提供验收报告;照片、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胶装装订。 (4)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回族自治区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投标内容进行验收。 (5)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相关规定进行履约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5.1付款比例: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成交人按合同金额向采购人交付发票,采购人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付款。 5.2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采购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1 | 投标报价 | 15.00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本项计算按照供应商以采购需求中的价格报统一的折扣进行计算。 |
2 |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 20.00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提供社会化用车的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详细表述各个服务环节的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政策规程依据等内容进行评审: ①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详尽完善,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完整全面,工作流程科学具体细致、实施步骤详细周密、工作计划拟定合理清晰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科学细致,整体方案逻辑缜密,贴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20分; ②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完善,工作流程具体、实施步骤具体明确、工作计划拟定合理,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科学,整体方案逻辑清晰,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18分; ③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完整,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清楚,工作流程表述相应节点、实施步骤表述笼统、工作计划拟定简单,提供各阶段工作的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逻辑顺畅,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16分; ④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片面,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笼统,工作流程粗略、实施步骤表述笼统、工作计划拟定空洞简单,各阶段的工作缺乏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逻辑混乱,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8分; ⑤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粗略简单,针对各个服务环节工作内容表述笼统,工作流程混乱、实施步骤表述含糊、工作计划拟定空洞简单,各阶段的工作缺乏政策规程依据,整体方案有缺项漏项的,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的,得4分; 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3 | 拟派人员培训方案 | 10.00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拟派团队人员结合采购人用车情况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不限于培训课时、培训课程、培训组织形式等内容。 ①供应商提供的培训组织人员配备、资料内容详细合理、有计划性,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科学的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培训组织形式多样,贴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表述的,得10分; ②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要点齐全,有明确的课程及课时安排,有培训人员,结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要点表述的,得9分; ③提供的内容针对性差,不能够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齐全培训方案和计划的,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培训内容进行表述内容少的,得8分; ④提供的培训内容少,漏项较多的,未结合采购人使用情况提供培训内容进行表述的,得4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4 | 安全保障方案 | 8.00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拟**全保障方案内容,提供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内容进行预判、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问题解决方案等内容。 ①方案中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类型、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了安全风险分析和预判,分析、预判情况实事求是,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根据安全风险预判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保障措施和办法,且措施切实可行服务具体,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符合实际用车需求,内容覆盖全面的得8分; ②能够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全面,方案内容详细,实施具备保障性强且能够对应安全风险预判事故及安全保障内容的,得7分; ③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的,简要说明可能预警到安全风险的事件情况及能够提供的安全风险保障措施的,未能充分体现项目实际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④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中内容表述简要、安全风险预判内容覆盖面不全、安全风险预判内容不够细致,对应的安全风险保障措施仅具备基本保障性的,得3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5 | 车辆维护保养方案 | 12.00 | 评委针对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拟派服务车辆的车辆维护保养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内容中至少对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频次、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等方面进行表述。 ①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细致、完整,维护保养频次等于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明确的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12分; ②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齐全,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10分; ③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片面,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违约经济处罚金额的,得8分; ④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内容表述粗略,维护保养频次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缺项漏项的,得4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6 | 应急方案 | 12.00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承诺、应急方式、应急制度、应急救援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审: ①应急承诺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逻辑缜密,应急方式多样且可靠、应急制度具体、切实可行,应急救援时间迅速,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得12分; ②应急承诺具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应急方式多样、应急制度可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应急救援时间迅速,得10分; ③应急承诺简单笼统、内容片面、逻辑顺畅,应急方式单一,应急制度表述笼统,应急救援时间缓慢,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8分; ④应急承诺缺乏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应急方式不具备保障性,应急制度缺失,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项漏项的,得4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7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 8.00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用车服务工作的质量保障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考核人员、质量校核流程、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评审: ①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质量标准科学明确、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有效的,得8分; ②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完整、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合理、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得7分; ③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顺畅、质量保障措施片面、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考核、有质量校核流程、有质量标准、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得6分; ④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质量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考核、质量校核流程粗糙、质量标准含糊、没有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得3分; ⑤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说明:本项内容中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或者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准确或不满足实际情况是指内容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8 | 车辆动态 监控 | 4.00 | 为保障采购人工作人员乘车安全,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拟派的服务车辆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运行的,得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无法证明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9 | 车辆情况 | 3.00 | 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车辆情况在15辆及以上的得3分,9至14辆得2分,4至8辆的得1分,小于4辆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供应商名下车辆明细及相应车辆的行驶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文件中,行驶证应在供应商名下,无法证明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拟派项目团队 | 3.00 | 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公务用车驾驶人员,15人以上的得3分,9至14人的得2分,4人至8人的得1分,小于4人的不得分,须提供以上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的驾驶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或培训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 | 类似业绩 | 5.00 |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签订过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不限行业、不限地域),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为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