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JY202509002-X03]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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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10-28

招标详情

江阴新国联睿新置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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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名称)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澄街行审投核〔2025〕1号”“关于澄地2023-C-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澄街行审投核〔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澄地2023-C-4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街道西横街西侧、人民中**侧、西大街南侧、环**路东侧。

2.1.2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项目用地面积49098平方米(73.65亩),总建筑面积106534.37平方米(其中A分区47836.09平方米,B分区58698.2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69477.64平方米(其中A分区27080.38平方米,B分区42397.26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要求按规定设置。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本项目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物高度(最大)约51.75米;单跨跨度(最大)约10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9316.48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

2.1.3合同估算价: 64478.667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10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 12 月 20 日(暂定,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施工开工日期:2027年 1 月 1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9年 12 月 31 日。(暂定,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各区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审查合格并获相关部门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养护周期为两年。(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1.7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节能、人防及人防配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装配式建筑、精装修(包括批量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物业用房及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室内装饰)及软装设计、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栏杆、百叶、雨棚等)、钢结构、泛光照明、室内外标识(含交通设施)、海绵城市、基坑支护、综合管网、路灯、外立面分色、保温或保温一体板、太阳能、金属屋面、信报箱、地库分色与划线、入户门、防火门、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室外构筑物、室外配套、室外消防报警、景观绿化、户外小品及家具、精神堡垒、建筑信息模型设计(BIM)、模型(如需)等所有设计工作,车位销售附图、户型合同附图、交付水电两书等文件的编制。配合协调供电、自来水、燃气、三网合一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专项设计,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和设计图纸复核。

(2)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装配式PC构件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幕墙栏杆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工程、太阳能、变配电、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轿厢梯门层门、轿厢顶底的装修和空调等外加设备的安装)、室内装饰(含首层大堂、地下大堂(光厅)、批量装修、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如有)、社区大堂装修、各社区物业用房装修等)、钢结构、室外风雨连廊、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含规划要求红线外绿化范围)、雨污水、综合管线、围墙、停车场、海绵城市、照明亮化等)、室内外标识系统、供电工程(不含外线工程)、广播电视、通信工程、踢脚线及天棚涂料、看房通道(如有)、样板房层间止水措施(如有)、预算竣工图绘制等工作。

(3)物资采购内容:包括标识标牌、室内外艺术品、雕塑、互动游乐设施、展陈设备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包括除专项采购外的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

(4)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

2.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3.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点击查看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0月28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造价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如设计合同未注明,提供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证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年10月28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造价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为准(如设计合同未注明,提供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证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为准。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个监理合同**造价不少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中注明为准(如监理合同未注明,提供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或竣工备案证等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资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0月28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10月28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6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投标人应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投标人按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质量经理1名,安全经理1名,商务经理1名,控制经理1名,费用控制工程师1名的要求配备齐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②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点击查看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④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其他岗位人员均不得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6)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获取招标文件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 11月2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1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市**街道香山路158号

联系电话: 0510-****点击查看2510

邮政编码: 214400

传 真: /

联 系 人: 丁克甫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市**大厦15楼1515室

联系电话: 159****点击查看6456

邮政编码: 214400

传 真: /

联 系 人: 邓佳熙、吴洁

经 办 人: 邓佳熙、吴洁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130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方法.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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