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年(无免租期)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51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承租人确需装修的,应按规范实施,****点击查看商业城****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车站备案;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合同到期****点击查看车站。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业(非餐饮,禁止经营、储存、分装、销售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 |
| 履约条件 | (一)承租人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若因承租人原因,未能按期签订,则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按规定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招租人有权重新公开招租,重新确定承租人。 (二)承租人承租物业的经营用途须符合招租物业租赁用途,如发现不符合租赁用途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追究损失的权利。 (三)承租人承租期间,如因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以及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全隐患整治等原因,或招租人对租赁物业进行综合开发、产业升级、更新改造等,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形,承租人应同意按招租人聘请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租赁物业现状(仅限于承租人不可搬离的装修、物品、设施设备等)的综合评估价,给予合理适当的经济补偿,但不包含承租人预期经营收益的经济补偿。政府或相关市场主体的赔偿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四)如遇自然、环境、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在不影响租赁物业主体结构、建筑防火和消防等安全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装饰,但不得违规扩建、加建,且须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装饰方案和施工图,同时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租赁物业原为商业(美甲店)用途,如承租人改变用途,并对场地进行改造,改造须按流程报批,从事经营活动之前须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招租人有权不定期核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并如实提供,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人须在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后的10日内,将租赁物业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超过上述期限7日内租金按当期租金收取,超过上述期限7日后租金按当期租金的3倍收取违约金。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招租人清空物业和场地,做好各项物业和场地移交工作,不得破坏装修后的设施设备,承租物业和场地内不动产、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招租人所有,一般动产(主要设施设备、大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除外)、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可予以拆除,但不得造成房屋毁损。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实地核查了解并充分评估招租物业现状,并认可招租物业的权属、面积、装修现状等情况,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承租物业后的一切风险。 (二)租赁物业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竞租人应充分评估租赁风险,一旦取得承租权,不得因租赁物业产权问题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招租物业周边公共区域将于2026年11月至2027年1 月实施消防改造工程,竞租人应充分知悉前述情况,并自行评估经营风险,参与竞租即表示全力支持公区改造事宜,不得就本次已披露的内容提出除合同约定的其他主张条件。 (四)招租区域及相邻区域的电力、通信、排污、排水等管线设施较为密集,且需定期开放作业,承租人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并妥善做好防范和应对。 (五)承租人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不得以交接时物业存在瑕疵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也不得向招租人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六)在租赁期间,****点击查看客运站****点击查看政府征收、征用等行政行为,或因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等城市发展需求而发生变动。此类情形一旦出现,将可能对承租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物业使用受限、投入损失等。承租人应充分认识到上述潜在风险,并自****点击查看客运站物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地评估,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损失。 (七)租赁物业现承租单位已建设完善的房屋及场地设备,承租人进场前须与原承租单位妥善协商房屋及场地设备转让等事宜,一切费用、损失等均由承租人与原承租单位协商解决,与招租人无关。 (八)若成交承租人与原承租人不属于同一主体,结合商铺整备需要,成交承租人可申请起租时间顺延,时间不超过10个自然日;若成交承租人与原承租人为同一主体,起租时间接续原承租期限,不另设整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