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亚市2026-2028年度市直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三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亚市2026-2028年度市直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于 2026-09-03

招标详情

经海南省财政厅批准三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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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2026-2028****点击查看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点击查看财政厅批准 ****点击查看管理局拟对**市2026-2028****点击查看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点击查看管理局

2、联系人:周冬瑜

3、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5588

4、联系地址:**区榆亚路1号市委大院2号办公楼一楼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市2026-2028****点击查看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采取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市2026-2028****点击查看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进行采购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点击查看管理局 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
1 租赁车辆≤ 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 小型载客汽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租赁与商业服务 0
2 客运车辆≥9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中、大型载客汽车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租赁与商业服务 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租赁车辆≤ 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小型载客汽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参考附件
2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的新能源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参考附件
3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6-9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参考附件
4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6-9人的新能源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参考附件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提供驾驶劳务。
2 租赁车辆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燃油、充电费、停车费等

2.分包名称: 客运车辆≥9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中、大型载客汽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10—19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2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10—19人的新能源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3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10米或乘坐人数20—33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4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10米或乘坐人数34—39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5 服务内容 车长小于10米或乘坐人数34—39人的新能源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6 服务内容 车长大于10米或乘坐人数40—50人的燃油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7 服务内容 车长大于10米或乘坐人数40—50人的新能源车的日租、月租、日超250公里的最高限价 分别报价,具体见附件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租赁车辆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燃油、充电费、停车费等;客运车辆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燃油、充电费、停车费、司机食宿及劳务费用等。司机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按超时劳务费20元/小时计算。
2 提供司机劳务服务时,派遣的驾驶员须满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入围供应商负责,服务对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租赁车辆≤ 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征集公告及采购合同约定的;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本征集公告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

(3)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入围供应商泄漏服务对象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供应商无法保障公务出行租赁车辆服务需求的行为达3次的;

(6)服务质量信誉满意度评价累计1个“★”达3次以上的;

(7)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2.分包名称:客运车辆≥9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征集公告及采购合同约定的;

(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本征集公告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

(3)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

(4)入围供应商泄漏服务对象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供应商无法保障公务出行租赁车辆服务需求的行为达3次的;

(6)服务质量信誉满意度评价累计1个“★”达3次以上的;

(7)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租赁车辆≤ 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2)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租赁车辆50台以上且客位250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座),使用性质为“租赁”且具有《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或已完成小微型汽车租赁备案;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50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等。 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同时参加两包项目资格审查,需同时符合两包分别要求的条件。

(2).分包名称:客运车辆≥9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2)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1.3.1.1)
7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道路客运车辆达30台以上且客位300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9座),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本项目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相适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承运人员责任险(≥50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00万等。 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同时参加两包项目资格审查,需同时符合两包分别要求的条件。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租赁车辆≤ 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

(1)、资格审查方法:

****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补充条款(详见附件)

2.分包名称: 客运车辆≥9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1)、资格审查方法:

****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补充条款(详见附件)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s://ccgp-hainan.****点击查看.cn)首页供****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点击查看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898-****点击查看0881、0898-****点击查看0882

CA及签章服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要求见附件《****点击查看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内容。



征集人:****点击查看管理局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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