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3-17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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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中兴大街199号****点击查看大厦5层13-15室

成交金额:成交费率为50.00%,且服务费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价格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高河****点击查看广场,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51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46号

联系人: 刘石刚

联系方式: 0556-****点击查看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县高河****点击查看广场

联 系 人: 胡河林

联系方式: 173****点击查看5151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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